工作职责
工作职责
招生就业指导处工作职责
⒈在国家政策范围内,结合学校实际,拟订各专业招生计划,拟订学校招生、就业工作的有关政策与方案。
⒉制订学校招生章程。
⒊负责学校招生、就业宣传和咨询工作。
⒋组织完成年度招生录取工作任务。
⒌对顶岗实习学生、毕业生进行择业观教育,结合当前就业形势与政策,协助做好实习生、毕业生的就业教育和指导工作,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和择业取向。
⒍负责拟订学生顶岗实习、就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。负责编制、审核、报批、执行毕业生就业计划;负责顶岗实习管理;建立人才需求网络;建立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,采集、发布就业信息。
⒎负责组织毕业生供需洽谈会及校内招聘等相关活动。
⒏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工作。
⒐负责毕业生报到证、就业协议书的办理与发放,就业派遣、就业调研工作,组织各教学部对毕业生进行跟踪服务,提出毕业生就业改革措施和工作建议。
⒑负责顶岗实习、就业单位的联系工作,会同学校相关部门拟订顶岗实习、就业单位的合作协议、合同。
⒒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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